蓬卫复审组【2018】8号
【发布日期:2018-06-26】  【来源:爱卫办】 【责任编辑:爱卫办】

蓬莱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领导小组文件

  

蓬卫复审组〔2018〕8号

 

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

奖惩计分办法的通知

 

各街道办事处,有关部门、单位:

     为强化对卫生城复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考核力度,高效推进各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,确保顺利通过下半年的国家暗访,经研究,决定对街道办和相关责任部门实行复审工作加分扣分管理。现将《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奖惩计分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附件: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奖惩计分办法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市复审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5月31日

 

 

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奖惩计分办法

 

一、整治工作效果明显,被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通报表扬的,每次加2分;被电视台、报社专题报道的,每次加1分。

二、对复审领导小组交办事项,能够认真组织整改并按期达标,每项加1分;否则,每项扣1分。

三、及时上报整治信息并被复审工作简报录用的,每篇加1分。

四、未能按时上报复审工作相关文件资料(方案、总结、工作进展情况等)以及对交办事项未按要求回复的,每次扣1分。

五、对因工作不力被市复审办督办的,每次扣5分。

六、整治工作被新闻媒体曝光或领导小组通报的,每次扣5分。

七、对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期间工作成绩突出,并提供现场供其他部门、单位学习借鉴的,每开一次现场会加15分;反之,因工作不力,被通报批评并被当作反面现场的,每有一次扣15分。

八、本计分办法运用:复审期间,复审办根据领导小组每个阶段工作推进要求,对各单位日常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实行动态管理,复审结束后进行汇总报市委、市政府和考核办。

本办法由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。